《菏泽市碳达峰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03-01 17:57:29 来源:M6米乐最新下载地址 作者:m6在线登陆

  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统筹推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绿色低碳转型,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推动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把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统筹考虑经济发展、能源安全、碳排放、居民生活,瞄准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坚持存量降碳和增量添绿并举,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旧动能,培育壮大绿色低碳新动能,明确达峰时间表、路线图和施工图,坚实支撑我市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十四五”期间,我市低碳发展取得明显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取得初步成效,能源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能耗总量和强度调控达到省考核要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碳排放总量增速降低。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5%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5.4%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省下达目标,为2030年前实现碳排放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我市低碳发展取得重大进展,能源消费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初步建立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完成省下达目标,顺利完成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目标。

  按照国家、省总体部署,结合我市资源环境、产业布局、发展阶段,重点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工程、工业领域碳达峰工程、节能降碳增效工程、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程、交通领域碳达峰工程、资源循环利用助力降碳工程、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工程、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工程、全民绿色低碳生活工程、碳金融支撑工程等“碳达峰十大工程”。

  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积极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有序发展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电源工程,探索多元化储能方式,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在采煤沉陷区等地区规划建设光伏发电基地。推进氢能源技术研发应用,实施天然气制氢、光伏发电制氢和风电制氢等示范项目。加大农作物秸秆、园林废弃物等生物质能利用力度,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到2025年,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突破530万千瓦,完成省下达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进度目标,争创国家能源示范城市和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严控新增耗煤项目,严格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抓好电力等主要用煤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加快推进现役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对以煤、石焦油、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锅炉和工业窑炉,实施清洁低碳能源、工厂余热、电力热力等能源替代措施。规划建设大唐郓城电厂、赵楼电厂二期、国能菏泽电厂四期、菏投热电(巨野)有限公司热电联产等项目,打造热电联产综合利用基地。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先行先试,推动建立城市热源大环网,加快工业余热入网,优先采用余热供暖。扩大集中供热范围,因地制宜推行气代煤、电代煤、热代煤、集中生物质等清洁采暖方式,到2025年清洁取暖率提高到80%以上。到2025年,在确保电力、热力稳定接续供应的前提下,实现30万千瓦以下抽凝机组和达到退役条件的背压机组基本替代退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局、市生态环境局)

  强化油气资源输入保障力度,稳定市内油气保障供应,重点抓好输油管线运输能力提升、天然气管网和调峰储气设施建设,有效对接国家、省骨干输气工程,构建安全高效绿色油气运输体系。提高天然气消费比例,优先保障民生用气,大力推动天然气与多种能源融合发展,因地制宜建设天然气调峰站,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向,合理引导工业用气和化工原料用气,支持车辆使用液化天然气作为燃料。到2025年,天然气消费量达到9.5亿立方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局)

  加快智能电网建设,推进储能、智能充电设施发展,实施煤矿智能化、油气管道智能化等示范工程,打造电源、电网、储能协调发展的新型智慧能源系统,推广终端一体化供能模式,引导能源发展从供方主导向供需互动转变。鼓励建设基于互联网的智慧能源资源运行云平台,强化电力、天然气、热力管网等各类能源资源网络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推进“互联网+”充电设施建设,探索建立全市统一的智能充电服务平台,依托加油站、公交站场、停车场等场所,构建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油气供应:推动单县盐穴:储气库工程建设,打造盐穴应急储气库基地。推动建设东明石化西南天然气环网项目。

  风能利用:推进东明县、鄄城县沿黄风电项目建设,建成以鄄城县风电产业园为代表的新能源装备产业基地。

  化工产业坚持高端化、绿色化、集约化发展方向,按照“减量、整小、上大,减油、增化、延链”的思路,支持东明石化实施“减油增化” ,加快组织开展东明石化30万吨UPC科技试验项目,突出发展化工新材料和精细化工,推进全产业链整体跃升。(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推进园区外分散企业进区入园,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和能源梯级利用,提升减量化、再利用、再资源化水平,强化化工园区环境影响评价,合理引导产业发展规模和空间布局。推动园区内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促进废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加快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将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作为园区发展考核的重要内容,鼓励园区参评国家和省级生态工业园区,推动园区公共设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到2025年,生态工业园区数量比例力争达到工业园区数量的50%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聚焦“两高”行业,强化环保、质量、技术、节能、安全标准引领,对“两高”项目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新建“两高”项目严格落实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等减量替代要求,主要产品能效水平对标国家能耗限额先进标准并力争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严格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坚持上新压旧、上大压小、上高压低、上整压散,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焦化、煤电、平板玻璃、炼化、水泥、轮胎等重点行业企业严格执行产能置换要求,确保产能总量只减不增。再生橡胶、废旧塑料再生、砖瓦、石灰等行业,分类组织实施产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等任务。加强行业监督检查和驻企监管力度,及时整改违规项目,盯紧看牢存量项目。(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单县化工产业园:发展:定位于精细化工产业和化工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橡胶助剂、高端涂料、高效中间体等产品,择机培育化工新材料产品集群。

  定陶润鑫化工产业园:依靠现代生物、生化合成高新技术,发展医药中间体,积极推进产品系列化,并向原料药、制剂延伸。

  成武化工产业园:发展定位于精细化工产业和化工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精细化工中间体、塑料助剂等产品,择机培育化工新材料产品集群。

  鄄城化工产业园:发展定位于生物医药及医药中间体、精细化工和化工新材料产业。推进杀菌消毒剂企业搬迁入园。积极承接牡丹区、菏泽鲁西新区化工产业转移,发展生物医药及医药中间体和精细化工产品。

  健全市、县节能监察体系,进一步明确节能监察部门职责。强化市、县两级节能监察主体责任,加大监察工作业务培训力度,不断提升节能监察执法效能。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执法能力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健全能源计量体系。完善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领域能源消费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探索建立城市基础设施能源消费统计制度。完善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测体系,按照“应装尽装、应联尽联”的原则,推动重点排污单位安装自动监控设施。(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严格能效约束,以“两高”行业为重点,推广高效节能电机、能源梯级利用、流程再造等设备技术工艺,深入推进节能改造。滚动实施“千项技改”和“千企转型”行动,深化生产工艺革新,推广先进节能技术,推动传统行业能效水平不断提高。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加快建材、化工、铸造、印染、电镀、加工制造等产业集群绿色化改造,提高全产业链绿色化水平。鼓励企业在环保设施改造提升和运行维护上加大投入,持续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和清洁燃料替代使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推进农业农村绿色节能,重点削减民用散煤与农业用煤消费量,使用清洁炉灶、省柴节煤炉、高效节能生活电器等。优化升级农业机械设备,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对报废老旧农机给予适当补助,加快淘汰老旧农业机械,推广农用节能机械和设备,发展节能农业大棚。实施城市节能降碳工程,开展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进先进绿色建筑技术示范应用,推动城市综合能效提升。(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全面提升电机、风机、水泵、变压器、压缩机、换热器、锅炉、窑炉等重点设备的能效标准。加快淘汰重点用能单位仍在使用的落后用能设备,推广先进高效产品设备。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审查和日常监管,强化生产、经营、销售、使用、报废全链条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落实能效标准和节能要求。积极推广用能设备节能设计、诊断、改造一体化服务模式,推动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节能服务。鼓励将能效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积极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加强新建建筑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建筑节能标准监管,强化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应用管理,不断提高建筑节能技术水平。政府根据建筑物的特点,对旧有建筑物进行节能降碳综合改造。充分发挥示范项目引领和带动作用,创建一批节能管理、低碳技术产品推广、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等示范工程,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节能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筑节能改造。提升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和统计分析能力,逐步实施能耗限额管理。到2025年,累计完成2005年前建成且具有改造价值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2026-2035年累计完成2010年前建成且具有改造价值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到2030年,实现公共建筑机电系统的总体能效在现有水平上提升10%。(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局、市市场监管局)

  因地制宜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提升可再生能源在建筑用能中的比重。对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和评价分析,完善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耗公示制度。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下降比例完成省下达目标。推动开展新建公共建筑全面电气化,到2030年电气化比例达到20%。引导建筑供暖、生活热水、炊事等向电气化发展,到2030年建筑用电占建筑能耗比例超过65%。(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逐年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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